12月12日,据安徽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淮南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控和掌握大气污染相关产品的质量情况,减少船舶大气污染排放对空气环境的污染,淮南市地方海事局早在9月25日就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淮河淮南港在港船舶开展了船用柴油质量抽检工作。两单位工作人员协同配合,共抽取不同船舶用油检验样品40份,送往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进行产品质量检测分析。
通过检测报告分析,有一艘淮南港籍船舶“豪杰999#”燃油硫超标,该局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和辖区海事处约谈船舶所属企业淮南市第三航运公司负责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决定给予该船舶所有人处罚金额22000元的行政处罚,该船舶所有人对处罚表示接受,并承诺以后使用国家规定的合格油品,同时于11月27日将罚金缴纳到位。
此次低硫油专项检查和处罚对淮南水运企业起到了强烈的警示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