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对现代重工、三星重工及大宇造船和海洋有限公司展开调查,原因在于这些企业涉嫌在2016年至2018年间未按合同要求向分包商付款。 分包商称,他们在没有收到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就开始了项目工作,而造船方在向分包商付款时并没有考虑到设计上的频繁变化。
有消息称,公司监管机构计划下月将对这三大船厂做出罚款决定。
该委员会的一名官员拒绝针对此事发表评论。
现代重工表示已经按照与分包商签署的合同付款,但并没有支付由于分包商原因导致的未达到质量标准而增加的成本。
三星重工并未对此事发表评论。大宇造船表示已经向分包商支付了适当的报酬。
2013年,该委员会对大宇造船处以267亿韩元(约2240万美元)的罚款,原因在于该公司单方面降低了与89家分包商签署的合同价格,这些分包商从事组装、喷涂及其他与造船相关的业务。
然而,最高法院在2017年12月做出了有利于大宇造船的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