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通知宣布正式开展2019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对满足条件的企业做好保险补偿工作,并要求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于5月20日前将初审意见本地区项目汇总表和企业申请材料报送工信部装备工业司。 通知指出,生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6年版)》内装备,且于2018年1月1日至1月26日期间首次投保的企业;生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内装备,且于2018年1月27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投保的企业;已获得保险补偿且连续投保,但补偿未满3年的企业,在装备交付用户、保单正式生效、累计保费满20万元后,可集中申请保险补偿,并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