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 MODU_towing arrangement
本帖最后由 insistence 于 2016-12-23 08:27 编辑2.8Towing arrangements
2.8.1 The design and arrangement of towing fittings should have regard to both normal and
emergency conditions.
请问各位船友,关于IMO MODU的上述规定,normal 和emergency condition,具体指的什么。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要配至少两套拖带设备?因为考虑之前做这的CJ46-X100D,布置中共两套,一套叫main towing, 另一套是emergency towing.
或是配一套即可, 那需要满足应急的情况。若是这种情况,具体要考虑哪些应急因素?
更新一下问题:
大家所碰到的船舶上,装了几套拖带设备?至少说明下是什么船舶类型还有航区。
这个船级社都有的吧:lol 中奖概率 50%? 咋没有奖励呢? 这好的帖子啊 水一水 这个问题不懂,坐等高手来答! 我所理解的拖带设备,一般情况下应该都称为应急拖带设备,而且交船时还要制作相应的应急拖带手册的。imo的描述,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拖带带缆桩既可以满足正常系泊需要,又可以满足应急拖带的需要? r40425 发表于 2016-12-22 22:05
我所理解的拖带设备,一般情况下应该都称为应急拖带设备,而且交船时还要制作相应的应急拖带手册的。imo的 ...
谢谢你的回复。一般船舶上装几套拖带设备呀?
咋又改成1 金币了?:lol 船上肯定和平台不同啊!船舶理论上是不存在拖航模式的,只有在进出港的时候,特别在日本和中国会有拖轮拖航伴行,但是那也不是真正使用船舶的拖航系统。可以说船舶的拖航系统就是应急拖带系统,一般都是主机坏掉后实在没法减速航行到最近港口才采取的措施,其成本很高,属于严重机损事故的补救手段。但是平台,由于它本身自航能力有限(有些甚至没有自航能力),所以转场拖带就是正常操作过程,这就是所谓的normal状态,至于应急应该和船舶的机损事故类似了吧! 见过油船上的紧急拖曳装置,一般有两套的。 油船是的,持续有应急拖带。 就是一套主用的一套备用的,非子航平台强制,emergency这里翻译成应急不太好,容易理解成类似油船的应急拖带,不建议这么翻译!
IMO MODU CODE 这个问题不懂,坐等高手来答! 大部分MODU都靠towing的,这种是normal。
emergency 是特殊状态,这个和船一样。 IMO MODU 中的“normal 和 emergency condition”不是单纯指“要有两套设备”,而是要在设计上考虑两类工况的要求。通常业界做法是两套(主 + 应急),但如果只配一套,也必须确保能满足应急拖带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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